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10批)正式发布,由中科海钠与一汽解放联合研发的钠离子电池换电牵引车(产品型号:CA4250P62T1BEVA16)名列其中。
该车型是一汽解放旗下首款搭载钠离子动力电池的重型卡车,也是中科海钠在商用重卡领域取得的又一重要突破。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中科海钠与金龙重汽联合研发的金龙牌XMQ4252钠离子电池纯电牵引车已登上第399批公告目录,此次与一汽解放的合作车型再度登上工信部公告,进一步巩固了中科海钠在该领域的领先地位。
本车型同样采用中科海钠专门为商用车开发的“海星”钠离子动力电池,具备“长寿命、宽温域、高倍率”等显著优势,可明显提高商用车在高寒矿区、港口周转、干线货运等重载场景下的经济性和适应性,使用户能够以更低的全生命周期成本实现高效运营。
此次与一汽解放合作的钠电换电牵引车成功登上工信部公告,标志着钠离子电池技术已获得主流车企的充分认可,正在加速进入商业化量产阶段。2026年9月1日起,钠离子电池开始免征消费税,钠电重卡的成本优势预期将进一步加强。
未来,中科海钠将继续携手合作伙伴,在更多车型上导入钠电技术,推动钠离子电池在商用车领域的规模化应用,为我国绿色交通和 “双碳”目标提供更具性价比和安全性的动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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