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湖北省eVTOL整机研制专项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指南》发布> >
>> >
>>11月8日,>湖北省国防科工办、省科技厅联合发布《湖北省eVTOL整机研制专项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指南》,>从>复合翼构型eVTOL、倾转旋翼构型eVTOL、涵道式eVTOL、变构型垂直起降飞行汽车>等技术路线,面向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力量征集揭榜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要求揭榜方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尺寸样机,将>按项目研制成本的30%(单个项目、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给予补助。>「低空经济观察」将项目详情分享如下。> >
> >
>
>
>一、复合翼构型eVTOL> > >
>>(一)项目说明:本项目支持省内经营主体或高校科研单位开展复合翼构型、全电动及混合动力(锂电+氢燃料、锂电+航空燃油)等动力形式的载人、载货eVTOL研制。> >
>(二)技术指标:> >
>1.座位数:不小于2座;> >
>2.最大起飞重量:不小于1000kg;> >
>3.有效载荷:不小于200kg;> >
>4.航程:全电动不小于160km,混合动力不小于600km;> >
>5.巡航速度:不小于200km/h;> >
>6.起降方式:垂直起降。> >
>(三)项目交付件:复合翼构型eVTOL全尺寸样机1件。> >
>(四)项目完成时间:不晚于2025年6月30日。> >
>>(五)拟补助经费:项目研制成本的30%(单个项目、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 > >
>二、倾转旋翼构型eVTOL> >
>(一)项目说明:本项目支持省内经营主体或高校科研单位开展倾转旋翼构型、全电动及混合动力(锂电+氢燃料、锂电+航空燃油)等动力形式的载人、载货eVTOL研制。> >
>(二)技术指标:> >
>1.座位数:不小于2座;> >
>2.最大起飞重量:不小于1000kg;> >
>3.有效载荷:不小于200kg;> >
>4.航程:全电动不小于160km,混合动力不小于600km;> >
>5.巡航速度:不小于200km/h;> >
>6.起降方式:垂直起降。> >
>(三)项目交付件:倾转旋翼构型eVTOL全尺寸样机1件。> >
>(四)项目完成时间:不晚于2025年6月30日。> >
>>(五)拟补助经费:项目研制成本的30%(单个项目、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 > >
>三、涵道式eVTOL> >
>(一)项目说明:本项目支持省内经营主体或高校科研单位开展涵道式构型、全电动及混合动力(锂电+氢燃料、锂电+航空燃油)等动力形式的载人、载货eVTOL研制。> >
>(二)技术指标:> >
>1.航时:全电动不小于0.5h,混合动力不小于1.5h;> >
>2.座位数:不小于2座;> >
>3.最大起飞重量:不小于1000kg;> >
>4.有效载荷:不小于200kg;> >
>5.巡航速度:不小于100km/h;> >
>6.起降方式:垂直起降。> >
>(三)项目交付件:涵道式eVTOL全尺寸样机1件。> >
>(四)项目完成时间:不晚于2025年6月30日。> >
>(五)拟补助经费:项目研制成本的30%(单个项目、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 >
>四、变构型垂直起降飞行汽车> >
>(一)项目说明:本项目支持省内经营主体或高校科研单位开展变构型垂直起降、全电动及混合动力(锂电+氢燃料、锂电+航空燃油)等动力形式的飞行汽车研制。> >
>(二)技术指标:> >
>1.座位数:不小于2座;> >
>2.最大起飞重量:不小于1000kg;> >
>3.有效载荷:不小于200kg;> >
>4.航程:全电动不小于160km,混合动力不小于600km;> >
>5.巡航速度:不小于200km/h;> >
>6.起降方式:垂直起降;> >
>7.占地面积(车辆):不大于15m2;> >
>8.行驶里程(车辆):不小于500km;> >
>9.最高行驶速度(车辆):不小于100km/h。> >
>(三)项目交付件:变构型垂直起降飞行汽车全尺寸样车1辆。> >
>(四)项目完成时间:不晚于2025年6月30日。> >
>>(五)拟补助经费:项目研制成本的30%(单个项目、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 >
>> >
>>
>>■> >《余杭区低空经济高技能人才奖励和资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
>>为贯彻落实全省“三支队伍”建设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更好吸引技能人才留在余杭创新创业,浙江杭州余杭区人社局根据《余杭区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和《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修订)》,起草了>《余杭区低空经济高技能人才奖励和资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旨在>完善低空经济高技能人才培育政策体系,为低空经济技能人才的引进、培育、评价、使用提供奖励(资助),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低空经济观察」将文件内容分享如下。> >
>>一、低空经济高技能人才引进资助> > >
>>用人单位新引进无人机驾驶员、无人机测绘操控员等低空经济相关工种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按照高级工(三级)2000元/人次、技师(二级)3000元/人次、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资助。> >
>>二、低空经济高技能人才培育资助> > >
>>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开展无人机驾驶员、无人机测绘操控员等低空经济相关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符合相关规定的,按照高级工(三级)1000元/人次、技师(二级)2000元/人次、高级技师(一级)30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一次性资助。> >
>>三、低空经济企业自主技能等级评价资助> > >
>>健全低空经济相关工种企业自主评价体系。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开展无人机驾驶员、无人机测绘操控员等低空经济相关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机构,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0人次以上的,给予企业、机构一次性20万元资助。> >
>>四、低空经济高技能人才选优资助> > >
>>聚焦低空经济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带高徒、传绝活、促创新、谋发展,根据“有大师、有保障、有支撑”的原则,在低空经济相关企事业单位成立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对新认定的低空经济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万元建室资助。> >
>>五、低空经济高技能人才奖励> > >
>>低空经济相关用人单位职工新评定获得与岗位匹配且为无人机驾驶员、无人机测绘操控员等低空经济相关工种的高级工(三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相关规定的,按照高级工(三级)一次性3000元、高级技师(一级)3年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奖励。> >
>>六、低空经济实训基地建设资助> > >
>>完善低空经济相关工种技能人才培养机制,联合企事业单位,建立无人机驾驶员、无人机测绘操控员等低空经济相关工种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对新认定为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资助。> >
>>七、其他> > >
>>(一)申请流程:用人单位(申请人)根据系统系提示,通过“余省心”企业(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系统自动流转信息,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按资金拨付流程兑现。> >
>(二)本办法自202X年X月X日起执行,由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共青团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负责解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