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东莞市发改局发布通知,《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2022年第一批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事宜》。通知要求,申报补贴的充电设施必须是2020年12月31日(含)前建成验收并投运,且已分别接入粤易充和东莞充平台。>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我市第一批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东发改〔2019〕448号)《东莞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东发改〔2018〕540号)《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细则》(东发改〔2019〕22号)及《关于调整完善东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东新汽办〔2019〕3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我市2022年第一批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申报补贴的充电设施必须是2020年12月31日(含)前建成验收并投运,且已分别接入粤易充和东莞充平台。>
>请各充电设施投资建设企业将2020年及以前年度建成通过验收、按政策要求正常投入在运行的充电基础设施相关补贴申报材料,上传至我市新能源资金管理平台(http://dgdp.dg.gov.cn/dgxny),相关申报汇总表请发送至dgfg_dlgl@163.com邮箱。纸质材料在资金平台初审合格后请提交至市发展改革局电力和节能科。>
>第一批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5月30日>
>联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电力和节能科>
>联系地址:东莞市行政中心主楼9楼56号>
>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9-23660086>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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